Page 54 - 010
P. 54
熱點聚焦
是民族最閃亮的坐標”,英烈不容戲謔!不可污 部主編,《財經》雜志副主編兼任《LENS視
名!不能侮辱!我們決不能讓那些惡意詆毀英烈 覺》雜志副主編。著有《遞罪》《打鐵記》
的人肆無忌憚、為所欲為。 《高官反腐錄》。
相關法律法規(guī):
原《新京報》核心報道記者、深度報道
部主編羅昌平的行為,顯然已經嚴重違反了
《英烈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
英雄烈士保護法》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六條
規(guī)定:
禁止歪曲、丑化、褻瀆、否定英雄烈士事
跡和精神。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譽、
榮譽受法律保護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
隨著輿論的發(fā)酵,意識到自己“闖禍了”的 共場所、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、電影、
羅昌平,偷摸地刪除了相關內容。但網友們 出版物等,以侮辱、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
對此并不買賬。在輿論的進一步發(fā)酵過程中,羅 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譽、榮譽。任何
昌平以往的“豐功偉績”被一一曝光:用“蛋炒 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用
飯祭日”等羞辱性詞匯污名志愿軍烈士,羞辱毛 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、商業(yè)廣告,損害英雄
主席、周總理等歷史偉人,發(fā)布辱華、反華圖片, 烈士的名譽、榮譽。公安、文化、新聞出版、
為詆毀英烈的問題大V @作業(yè)本 站臺,玷污人民 廣播電視、電影、網信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、負
幣及人民幣上的歷史偉人頭像等。 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發(fā)現前款規(guī)定行
羅昌平在網絡媒體上的諸多“豐功偉績”, 為的,應當依法及時處理。(英烈法第二十
引來了人民群眾的憤怒。10月6日下午,在眾多 二條)
網友的舉報下,微博官方出面開啟了“禁言模 以侮辱、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
式”,給羅昌平的個人社交賬戶打上了“違反社 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譽、榮譽,損害社會公
區(qū)公約”的禁言標簽,但并未封禁其賬號(截至 共利益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;構成違反治安
10月7日早上)。 管理行為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
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(英
烈法第二十六條)
其實,羅昌平并不是第一個以身試法的
古墓派公知。2021年2月,微博大V @辣筆小
球 運營人仇子明在網絡社區(qū)公開發(fā)表對五名
戍邊衛(wèi)國英雄的詆毀性言論,引發(fā)輿論的猛
烈批評。隨后 @辣筆小球 賬號被關停,仇子
明被南京警方逮捕。5月31日,江蘇省南京
市建鄴區(qū)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
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案 ,被告人
根據公開的簡歷資料顯示,羅昌平現為天椒 仇子明因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,判
法務集團董事長,中歐國際工商學院2012級EMBA 處有期徒刑八個月。
學員,歷任《新京報》核心報道記者、深度報道 想來此案,也可以作為羅昌平羞辱志愿
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