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西征原創(chuàng) >讀史明鑒 >瀏覽文章
這是一個悲劇,發(fā)生在1919年11月14日。一個叫趙五貞的23歲長沙女子,因不愿嫁給年大貌丑的吳姓老板作“填房”,在被強行抬往吳家的花轎內(nèi),果決地用剃刀結(jié)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。
鮮血染紅花轎,婚禮變成了葬禮,也深深刺痛了一個熱血青年的心。當年的11月16日至28日,短短十幾天時間,他在長沙《大公報》和《女界鐘》連續(xù)發(fā)表了《對于趙女士自殺的批評》《趙女士的人格問題》《婚姻問題敬告男女青年》《改革婚制問題》《女子自立問題》《“社會萬惡”與趙女士》《非自殺》《戀愛問題——少年與老年人》《打破媒人制度》《婚姻上的迷信問題》等10篇文章,集中抨擊封建禮教和當時萬惡的中國社會。
這些文章中,有悲憤的吶喊:“這事件背后,是婚姻制度的腐敗,社會制度的黑暗,意想的不能獨立,戀愛不能自由……希望有討論熱心的人,對于這一個殉自由殉戀愛的女青年,從各種論點出發(fā),替他呼一聲‘冤枉’”。
這些文章中,有精辟的分析:“蓋我國因數(shù)千年不正當?shù)亩Y教習俗,女子在任何方面,都無位置。從政治、法律、教育,以至職業(yè)、交際、娛樂、名分,一概和男子分開做兩樣,退處于社會的暗陬。于不得幸福之外,還領受著許多不人道的虐待。當此真理大明,高呼‘女子解放’時候,還有這被逼殺身事件出現(xiàn),也可知我國社會罪惡的深固程度了?!?/span>
這些文章中,有犀利的駁斥,針對當時有人在報紙上發(fā)文把趙五貞自殺說成是女性的覺醒,是“一件最開心、最可喜的事情”,這位青年針鋒相對發(fā)表了自己的見解:“吾計趙女士自處方法,有下列四種:(一)有人格的得生;(二)奮斗被殺;(三)自殺;(四)屈服……其方法所出,品其價值,當說:有人格的得生第一;奮斗被殺第二;自殺第三;屈服第四……他的自殺,只于人格保全上有相對價值?!?/span>
路見不平一聲吼,該出手時就出手。這位青年當年26歲,他的見解和吶喊,給當時黑暗沉寂的社會帶來一束強光。他是誰?名字說出來大家都很熟悉:毛—澤—東!
此時,他還不是黨的領袖,只是一介書生,但從這10篇文章中,我們卻可以真切地感知偉人青年時代的滿腔熱血和俠肝義膽。
消滅不公不義的社會,這是毛澤東青年時代就立下的初心和弘愿。時隔30多年后的1950年,新中國成立后頒布的第一部國家法律是《婚姻法》。為什么呢?也許從這10篇文章中可以找到些許答案。
(注:文章所引用內(nèi)容皆出自湖南人民出版社《毛澤東早期文稿》一書。)
責任編輯:小之
[ 贊同、支持、鼓勵 ]
透視西方民主真相、解讀新聞熱點事件、剖析輿情事態(tài)走向、更多精彩原創(chuàng)時評。
敬請關注西征網(wǎng)微信,掃描二維碼免費訂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