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9年6月10日,中共中央機關刊物《解放》刊登了一篇題為《為什么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》的文章,作者為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陳云。
劉力功何許人?開除黨籍所為何事?
劉力功,1938年入黨,先在抗日軍政大學學習,后來到中央黨校訓練班學習。畢業(yè)時,黨組織安排他去基層鍛煉,他卻堅持要進馬列學院或回原籍工作,否則就退黨。組織找他談過7次話,對他進行耐心說服教育,他依然拒絕執(zhí)行黨組織的決定。最后,中央黨務委員會決定開除其黨籍,并向全黨公布。
在《為什么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》一文中,陳云闡明了中央黨務委員會開除劉力功黨籍的原因,論述了共產黨員加強黨性鍛煉,特別是遵守黨的紀律的極端重要性,并指出:真正遵守紀律,就要迅速確切地執(zhí)行黨的決議。
以下為原文節(jié)選:
中央黨務委員會認為,黨已盡了最大努力,對劉力功進行說服教育工作?!皞€人服從組織,少數服從多數,下級服從上級,全黨服從中央”是黨的紀律,黨的紀律不容許任何人破壞。劉力功違反了黨的紀律,又不接受黨的教育,改正自己的錯誤,因此,決定開除其黨籍,并公布于全黨。
……
那末,怎樣才叫做真正遵守紀律呢?一句話:迅速確切地執(zhí)行黨的決議。為什么執(zhí)行決議是遵守紀律的表現呢?因為黨所規(guī)定的“個人服從組織,少數服從多數,下級服從上級,全黨服從中央”,無非是用這樣民主集中的制度來作出黨的決議,統一黨的意志和行動。這個決議,這種紀律,就不僅是口頭上的贊成,而要實際上去執(zhí)行。你執(zhí)行中央和上級決議才算是真正遵守紀律。那末,為什么要“迅速確切”地執(zhí)行呢?因為要考驗你在實際工作中執(zhí)行決議是拖延的,敷衍的,甚至故意歪曲的,還是真正忠實執(zhí)行的。黨不容許任何黨員在黨的決議面前有“陽奉陰違”的兩面派態(tài)度。
圍繞著“為什么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”問題,陳云組織延安各機關、學校開展了一場熱烈討論。關于劉力功問題的大討論和陳云的這篇文章,引起了極大震動。廣大干部、學生紛紛檢查自己是否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。當時,延安出現了“三多三少”現象,即講個人要求的少了,服從組織分配的多了;圖安逸比享受的人少了,要求到前線和艱苦地方鍛煉的人多了;自由主義現象少了,嚴守紀律的人多了。
黨的紀律要求一以貫之。一百年來,鐵的紀律是我們黨由弱到強、從小到大,領導中國人民不斷創(chuàng)造人間奇跡的堅強保障。黨的十八大后,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,進一步嚴明紀律,嚴肅查處貫徹執(zhí)行中央決策部署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”、“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”、“打折扣、搞變通”等問題。黨的十九大首次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;2018年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新增“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、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”“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表里不一,陽奉陰違,欺上瞞下,搞兩面派,做兩面人”等重要條款。一系列嚴明紀律的舉措,確保了全黨團結統一、步調一致。
責任編輯:擱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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